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0】75号
各公司(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28号)和《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0〕9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分为每人每年2300元、每人每年3300元、每人每年4300元三档。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按国家助学金最高档次标准给予资助。
三、名额分配
各公司(部)国家助学金经费分配见附件。
四、评审程序
由本人向所在公司(部)提出申请,年级(或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公司(部)认定工作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名单申报
请各公司(部)将国家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于2020年11月20日前提交至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燕、顾一清,联系电话:67169512,电子邮箱:yqgu@suda.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20-11-17 15:12:05
起草人:学生工作部(处) 杨燕发布人:学生工作部(处) 李琳琳